參與式預算的制度選擇: 議題還是議員模式? 儘管近年來政治衰敗、吸納或回應民意能力降低的論點甚囂塵上,我們可以發現,諸多民主創新開始在地方層級浮現,試圖修正吸納能力的缺陷。而過去數年在我國各級政府皆可見參與式預算推動的軌跡,從各國經驗來看,參與式預算是地方政治,地方政府也特別適合成為此一政策創新的實驗場域。雖然創新擴大了參與,但同時也改變了地方既有的資源分配方式,從此觀之,創新與既有制度的磨合狀況,將決定創新是一次性還是具有永續能力。研究比較議題型與議員模式參與式預算,試圖更為深入的思索政策創新在地方治理上的意義,從中瞭解創新如何與制度連結,及其永續可能性。 許雲翔、宋威穎 服務單位:許雲翔/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副教授 宋威穎/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聯絡信箱: Previous Article 上一篇論文 從市政型參與式預算 探討行政官僚對公民參與的態度 Next Article 下一篇論文 參與式預算於臺北市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