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預算於臺北市的實踐

臺北市政府自 2015 年開始推動參與式預算,係全臺灣唯一以全市行政區為範圍進行推動者。根據臺北市民政局所設計的《參與式預算制度公民提案與審查作業程序》,也就是實務上所稱之參與式預算 SOP,臺北市參與式預算分為區級與市級,區級提案是以行政區為範圍,由 12 個行政區辦理各項提案審查會議後產生,而市級的提案則是以市為範圍,由市政府挑選全市性的重大議題辦理各項提案審查會議後產生。從 2016 年 4 月底各行政區陸續辦理提案審查會議開始,臺北市參與式預算推動至今已經邁入第 4 個參與式預算循環年度(以下簡稱年度),在 2016 年到 2018 年的 3 個年度中,共計通過區級提案 225 案,市級提案8 案6。

參與式預算 SOP 將參與式預算的流程區分成推廣教育、提案審查、預算評估、預算審查以及議會監督等 5 個階段7,其中,民眾參與提案的場域為提案審查階段之住民大會;提案獲住民大會通過後便進入兩階段的審議工作坊,除了由提案人與市府相關主、協辦機關進行提案討論並作調整外,也由機關針對提案的預算可行性、適法性與公益性進行評估後,由審議員在第二階段審議工作坊中針對各提案以紅、黃、綠等三種燈號的方式進行評估;提案與各提案評估的結果經過公開展覽的程序後,再透過 i-voting 選出最後通過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