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社會責任與網絡績效:暨大推動南投跨鄉鎮食物銀行的行動分析

「民以食為天」,飲食是每個人物質生活必需之首要。然而,不論政治多民主、經濟多富裕、科技多進步,社會上總有許多角落將基本的三餐溫飽視為一種奢侈,甚至偶有因飢餓而到超商偷竊的新聞報導。根據《天下雜誌》,台灣每人每年平均可獲得 567 公斤的糧食,但卻也產生 96 公斤的廚餘浪費,整體的糧食耗損丟棄率至少 17%(蕭富元,2013)。另外,家扶基金會推估環保署廚餘量,台灣每年約有 275 萬噸的食物浪費,若能夠妥善分配與處理,這個數值幾乎是全台26 萬低收入戶所需食物量的 20 倍(高毓霠,2014:20)。顯然,貧窮所衍生的飢餓問題,不僅是個別弱勢家庭的社會救助問題,更是典型公共治理失能所產生的結構問題。

隨著民主社會與資訊科技的發展,民眾的公共感知力與公共服務的期待日漸加深。面對此一轉變,政府在有限能力與作為下,以政府為中心的傳統治理模式,不再成為主宰治理典範的理論模式,而取而代之的則是強調公私部門為互補關係(complementarity),以建立共同信念和公民參與為主軸的公私協力治理(Evans, 1996; Goldsmith and William, 2004; Frederickson et al., 2012)。儘管如此,國內協力治理的實踐過程中,公私部門面臨內外環境的困境與挑戰並不少,使得國內對於協力治理理論之應用仍待開發及探索(曾冠球,2011;呂育誠, 2012;陳金貴,2013;蘇彩足,2013;朱景鵬、朱鎮明,2013)。

近來,因應高教轉型以及大學社會責任(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USR)的推波助瀾1,大學作為網絡行動者參與公共治理,甚且成為網絡促進者

(network facilitator),引導地方不同利害關係人進行協力治理,為國內協力治理的實踐開闢另一可能途徑(江大樹等,2014;陳文學、邱韻芳,2017;孫同文、陳文學,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