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觀點下國外與我國基層官僚行政裁量權之行使

從上世紀 70 年代以來,公共行政學界經歷了多種變遷,從新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務,政府的角色也從管制、領航到共享。而這樣多樣性角色,現今多用「治理」所涵蓋,且擴散至立法、司法部門,甚至是與私部門的合作。然而政府治理雖然對於公共行政極為重要,卻常常只從政府階層頂端的角色出發,僅有少部分的人關注到了基層官僚的角色。在政策擬定跟政策執行分立的觀點上來說,政治人物角力過程中所妥協的政策,往往都要由這些基層官僚來執行,他們的角色或許在治理上更具有關注價值。

本文發現,雖然台灣也不乏做過行政裁量權的學者,但多是從兩個不同的面向來介入,一是政治學的角度,也就是公共行政學界對行政裁量權的看法,重在基層官僚行使行政裁量權的動機;另一個則是從法律學界對行政裁量權的詮釋,重在對於司法對於基層官僚控制。前者對於基層官僚的特性有豐碩的研究成果,後者則對於我國實務在操作行政裁量權的運作上有拘束性的作用,但一直以來,兩方卻各說各的,沒有對話的空間。故本文試圖梳理從以前到現在有關於基層官僚行使行政裁量權的文獻,並從中找出一個新方向,那就是公共治理當中,「公民角色」的運用,讓兩個領域能夠對話。本文也希望能夠提出一方向性的架構,能為未來我國有關於行政裁量權的研究有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