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城市基層管理體制轉型中的社區中介組織:業主委員會的興起與發展
計畫經濟時期,中國大陸城市基層管理體制以「單位制」為主,「街居制」為輔。然隨著市場經濟轉型與社會結構變遷,導致「單位制」式微,「街居制」亦面臨管理困境,進而促成「社區制」產生。在社區治理的趨勢下,各城市相繼湧現新興社區中介組織,其中又以「業主委員會」最引人矚目。九0年代以來,中國大陸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推動了房屋產權私有化,「業主委員會」成為最重要的社區維權組織,使得社區治理結構呈現出「業主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三角權力互動關係。
然而,業委會的出現是否意味著中國市民社會力量的崛起?抑或是國家基層政權的再延伸?針對此,本文以「國家主導論」、「市場轉型論」與「合法性機制」三項機制觀察業委會運作,繼而提出「產權結構」與「權力更迭」為影響業委會自主性的兩項關鍵因素,並將社區型態劃分為四類,以期能精確地分析中國大陸社區型態轉型以及權力結構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