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多層次體系下的治理模式 隨著歐洲聯盟整合的加深與加快,如何理解歐盟獨特的治理模式乃是學術界的一大挑戰,在既有超國家主義(supranationalism)與政府間主義(intergovernmentalism)的兩種解釋典範長期爭辯下,「多層次治理」(multilevel governance) 概念的提出,企圖提供一個更動態的分析架構以理解歐洲聯盟複雜的治理體系。本文試圖從多層次治理的理論發展過程之脈絡,耙梳既有相關理論的重要論述,並說明其間重要的理論轉折與發展。首先,Gary Marks 提出多層次治理的新概念,跳脫既有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理解框架,提供學界一個較為動態的解釋面向與理解架構,然而多層次治理概念卻未能對歐洲聯盟政策的運作模式提出清楚可分辨的模式分析。B.Kohler-Koch 藉由比較政治學的角度,提出四個理念類型的分析架構,以突顯歐盟的治理體系涵蓋了這四種理念類型的元素,但任一理念架構卻又有都不足以完全說明其特色。但是無論是多層次治理概念或是Kohler-Koch的四種理念類型的分析架構,都無法解釋歐洲聯盟的「多速整合」(multi-speed integration)所形成的特殊治理模式。F. W. Scharf則依據制度化程度的差異,提出歐盟的五種治理模式分類,試圖提供一個可將歐盟所有運作模式加以清楚劃分與類型化的嘗試,同時又將歐盟最新發展的治理模式加以含括的新理論。 郝培芝 服務單位: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聯絡信箱: Previous Article 上一篇論文 政策執行研究典範之網絡治理觀點 Next Article 下一篇論文 深度統合治理模型與歐陸福利國家政經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