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退休者所得優惠存款制度的轉型正義:證據基礎的政策分析

1961年底起支領一次退休金之公務人員開始辦理優惠存款措施,1974年底起再將退休人員所支領的公保養老給付金納入,適用對象陸續擴及至軍職人員、學校教職員、退職政務人員、中央民代、縣市長與鄉鎮市長等,存款利息也隨後調至18% 並由政府補貼差額。1995年7月新進者退休時如選擇一次退休金,不再適用利息優惠措施,但公保養老給付金部分仍繼續維持優惠措施。

這項優惠措施一直受到社會的討論,民進黨和國民黨執政期間在2005、2010和2011年分別提出3次改革方案,官方的論述一向是這是歷史遺跡也已經採取適當的矯正措施,預計至2025年就不再有適用優惠存款者,問題終會告結。此外,尚提出其他論點支持這項歷史性優惠措施的道德性,包括公務人員是3%的優秀者、是苦難的人、是國家欠的、是延後給付的薪資或是信賴保護等等。換言之,政府已經盡力妥善處理轉型正義的課題。

本文運用證據基礎分析的方式,就這項優惠措施的實施結果,提供更為精確的「事實發現」。本文試算1995 ~ 2024 年,30年和25年工作年資下,各年度4類退休者月退休實領所得及所得替代率:5等年功(早期縣市政府多數委任退休者)、7等年功(近幾年科員退休者)、9等年功(科長退休者,高中以下教師)、12等年功(中央政府高階主管,大學教師)。分析結果發現:(1) 具30年年資者的月退休者,4類人員月實領所得多超過5萬元。其中,純月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皆超過55%,2004年起介於70~ 80%;加計養老給付優存後的月實領所得之所得替代率在1990~2020間更都超過90%,有13年超過100%。(2) 具25年年資者的月退休者,除5等年功者外,其他各類職等的月實領所得多超過5萬元。其中,純月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多介於60~ 65%;月實領所得的所得替代率在2012前介於85-95%,降至64% (2019)。

透過證據分析和論證的方式,或可避免所有利害相關人陷入資訊不充分的無知之幕,純依恃著政治或政黨利益算計。就轉型正義而言,證據分析的結果讓我們思考:究竟是維持不變的速率花費幾十年讓徹底轉型,還是可以採用更快但也符合正義原則的速率,儘速結束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