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流標管理與精進對策研討-以交通部所屬機關工程案件為例

鑑於近年來交通部(下稱本部)所屬機關之部分重大工程發生流標多次、無法決標之情形,引起社會輿論關切及民意代表質詢,為避免國家有限之建設資源,因長期流標懸而未決,致使影響機關形象,本部除於 106 年 9 月 28 日第 1686 次部務會報指示應深入檢討並統整分析各標案流標原因以提出因應方式以外,復於 107 年 9 月 6 日第 1715 次部務會報中,針對桃園機場第三航站區主體航廈標案再度指示應務實檢討流標原因。因此,本研究除立基於機關的防弊面向,更期能從研究發現中期前釐清可能造成工程案件流標之主要因子,並研析出有利於機關工程承辦人員提升行政效能及廉潔水準之辦理方式,達到政風機構對於公務人員的「愛護」,並提供能夠避免多次流標的「防護」機制之規劃方向,期能「保護」機關工程案件自招標至驗收皆能符合依法行政原則,並能促進機關與廠商間之溝通,達成雙贏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