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公共參與:地方政府青年專責單位與代表性形成
318 學運後,我國地方政府紛紛設置青年事務專責單位,以代表性機關架構起當前的青年公共參與。各地方政府從青年事務局到青年諮詢委員會,形式不一,但在代表性形成則承襲過往統合主義模式,意圖遴選少數青年領袖作為代表,吸納轉化此一族群的政治能量。本文檢視地方政府相關青年專責單位及代表形成方式,釐清其政策形成方式的影響,探討此一以世代為特徵代表性機關應有定位。
研究訪談專責機構人員與青年代表,初步發現政策學習所希望創造將原本政治疏離青年族群予以黏著的效果並不存在,只是不斷在各地方政府複製過去統合主義的流弊,產生形式不同的「優秀」青年,或行政機關所認定的優秀代表,亦沒有達到廣納(inclusive)青年意見的目的。其次,在「青年好政」的總統政見下,造成各地青年代表性機關政治性強,事務性弱,缺乏清楚的組織使命與定位,任務模糊與政策資源配置重複,直接結果即是產出為數甚多的政策倡議,卻難以轉化成具體且可執行的世代政策。最後,青年代表在此過程中受到馴化,提出符合代表性機關對於青年公共參與想像的補助案,機關亦可滿足關鍵績效指標,兩者形成共生關係,更加偏離青年公共參與的政策目標。
許雲翔、宋威穎
服務單位: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 、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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