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我國政府機關如何處理爭議訊息

資訊革命帶來了新的傳播管道,現今民眾接收訊息的主要來源是透過社群媒體,不過由於資訊量過於龐大,審核資料真實性的機制也尚未建立完善,具有爭議的訊息可能會引發負面的輿論,初步研究發現處理爭議訊息的作法可分為三類,分別是立法、成立工作小組與業者自主管理,而我國現階段僅透過院會處理爭議訊息,並無針對爭議訊息成立工作小組如歐盟執委會成立了一個高階專家工作小組(high-level group of experts,HLEG1)。因此本研究目的旨在提供一個較適當的作法來建議政府機關處理爭議訊息,整理各國處理的現況與回應及建議有關的文獻。研究方法則是透過文獻分析法,用以探討現行各國政府機關處理爭議訊息作法的差異,最後再選擇參考一個符合現今趨勢的作法。結論提及台灣透過院會來處理爭議訊息,其實不足以應付現今多變的環境,因此本研究認為有設立常設新組織的必要性,然而爭議訊息的議題所涉及的範圍很廣,絕非靠修法就能解決根本的問題,加上任務編組的結構在橫向上並沒有產生連結,所以本文決定採用跨部門協力網絡觀點,預期透過跨部門協力網絡的組織會產出爭議訊息防制的四個面向,再分析構成此跨部門協力網絡的三大要素,分別為教育、科技及傳播,最後與台灣現行各中央機關所推行的計畫進行搭配,藉此說明跨部門協力網絡如何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