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貪污案件態樣分析及因應策略之研究- 以2011-2017 年為例

貪污犯罪影響國計民生甚鉅,台灣積極推動「貪污零容忍」,並於 2011 年成立法務部廉政署,減少因公務員貪腐所致的文官體制不穩定與民心不安。本研究以次級資料分析廉政署 2011-2017 年所偵辦經一審法院判決有罪之貪污案件,共計 82 件,期能從中解析貪污犯罪之態樣與成因。並透過偵辦貪污犯罪之

廉政人員訪談,針對偵辦貪污犯罪之過往經驗中,瞭解經辦案件之貪污犯罪態樣、手法及爭點,並針對影響涉案之個人、機關內、外在因素予以分析,於將來偵查人員於第一線辦案時參考。研究發現公務員貪污犯罪最常見為利用職務詐取財物、違背或不違背職務之收受賄賂罪,本研究亦針對本研究所發現有關

公務員貪污犯罪問題,提出相關建議以為因應對策:1.實務面:為事前縝密的蒐證是基本功,如何突破犯嫌心防才是重點,另調查及取證過程中各環節均需嚴守程序正義。2.法規面:人權意識高漲,法規賦予執法者的限制增加,亦造成調查之困難;法制速度無法因應社會、科技進步與變革,建議國營事業人員之公務員身分應作成統一之解釋或修法明定適用範圍。3.制度面:廉政署經費、設備及人力不足,且經驗傳承與防貪教育待加強,及應落實再防貪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