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代發】東吳大學政治學系誠徵編制內專任教師二名

東吳政治 誠徵人才

 徵聘職務及名額:編制內專任教師2

1.本校初聘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應暫時先以專案教師約聘,俾於正式聘任前予以適當評估。但擬聘任教師已具有優秀學術成就者,得不受此限。

2.專案教師符合學系評量標準及相關條件後,自次學期起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3.為協助專案教師盡速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本校專案教師均減授基本授課時數2小時(減授後助理教授之基本授課時數為每週7小時)。

4.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辦法請參閱網址:http://www.scu.edu.tw/personel/rules/rule77.pdf

 

 起聘日期:114年2月1日(113學年度第2學期)

 應徵截止日期: 113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

 應徵資格:具政治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博士班應屆畢業生,需於113年11月底前取得學位證明書)。

● 預計授課科目:基礎必修、九大課群課程以及與政治學領域相關的前瞻課程。

 

 應徵應檢附資料:

Ø 初聘教師申請表(請至本系網頁下載)

Ø 履歷表、自傳(附照片)

Ø 歷年著作目錄

Ø 博士論文及近三年代表著作:申請者為助理教授,請附博士論文及近三年代表著作影本一份;申請者為副教授以上,僅需附近三年代表著作影本一份。所附著作以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書寫者,須附中文摘要。

Ø 可授課課程大綱或相關資料(三門課程以上,含本系基礎必修課其中一門,請參考上方預計授課科目說明)

 Ø 初任教職者可附推薦函(至多二封,推薦人簽名密封亦可請推薦人直接寄送電子檔至 jungfa@scu.edu.tw

        Ø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者,須繳交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應屆畢業生可暫時無需檢附,但若通過試講,則需在113年11月底之前取得已驗證之學位證明書或就讀學校正式核發之臨時學位證明書。

Ø 教師證書影本(無教師證書者,毋須檢附)

 

 審查程序

Ø11393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電子檔請先行寄送)。

Ø11310旬:系教評會初審。

Ø11311旬:初審通過者進行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申請程序

有意申請者,請至本系網頁(最新消息-徵才)下載初聘教師申請表,將「申請表以及相關應徵資料電子檔」以WORD以及PDF檔各一份email至jungfa@scu.edu.tw

另外,列印申請表紙本親自簽名後連同其他附件及相關證明紙本資料寄至:111002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辦公室 張榮發秘書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教師」字樣。

連絡電話:(02) 28819471 轉 6261。傳真:(02) 2881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