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代發】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1名–截止收件日:112年1月2日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1名

截止收件日:112年1月2日

一、職別: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資格:
1.  需具博士學位。
2.  於應徵時間截止前已完成博士學位所有要求,取得畢業學校權責單位開具臨時學位證明文件者。

三、專長:
1.  專長領域:具國內外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及公法學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  課程規劃:具備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及公法教學與研究專長者優先,可以英語授課或開設產學合作與實務相關課程者尤佳。

四、名額:1名。

五、檢附資料:
(一)中文學經歷簡介一份。
1.  含基本資料、學經歷簡介、學術專長、歷年著作目錄等。
2.  明列曾修習與應徵領域相關之課程、或曾發表之論著。
3.  明列可開授與應徵領域相關之課程名稱及課程大綱概述。
(二)曾開授與應徵領域相關之課程者,請檢附課程大綱。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四)博士學位證明文件影本一份或畢業學校權責單位開具臨時學位證明文件一份。
(五)曾任教職者,須附曾任教職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六)歷年成績單:
1.  申請專任助理教授者,須檢附大學以上(含大學)修業成績單一份(正本、影本均可,如獲聘任,屆時須繳交博士班歷年修業成績單正本)。
2.  申請專任副教授或專任教授者,須檢附博士班歷年修業成績單正本。
(七)5年內代表著作(請指明並僅限一種)及7年內參考著作,各一式五份。(獲得博士學位五年內之申請人,博士論文若未列為代表著作或參考著作者,請檢附博士論文一份)(以112年8月1日往前推算)
(八)推薦函二份。(具副教授、教授證書者免附)

六、申請方式:
1.  備妥資料以掛號郵寄至:106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臺大公事所,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師」。
2.  同時以掛號郵寄內含上述資料之隨身碟至臺大公事所,或Email上述資料至本所聯絡人電子信箱ntupubaff@ntu.edu.tw。


七、應徵時間:截止日為112年1月2日止(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無法受理);預定用人時間: 112年8月。


八、聯絡方式:電話:(02)3366-8453 傳真:(02)2365-8416
聯絡人:陳彥伃小姐 E-mail:ntupubaff@ntu.edu.tw


※新聘教師基本資料表(本表於寄出應徵資料後,同時e-mail至本所聯絡人電子信箱ntupubaff@ntu.edu.tw,電子郵件主旨請寫「應徵教師-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