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與會貴賓/主持人/發表人/與談人,您好!
2021年TASPAA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綜合資訊
時間:2021年11月5至6日
地點:中央警察大學(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56號)
*因應疫情警戒尚未解除,本活動【僅開放受邀與會貴賓/主持人/發表人/與談人入場】,
【不開放聽眾入場】;研討會全程以線上Google Meet視訊方式進行,
聽眾不須報名,恕不提供聽眾出席證明及研討會論文集等書面資料。
以下相關資訊,請您留意!!!
【研討會議程】
【線上會議室簡表】(含Google Meet操作說明及各會場內設備配置說明)
【議事規則】
【接駁車資訊】
【報到處及會場位置】
【交通補助費說明】
本大會聯絡窗口
議程組:蔡文瑜助教 0921-109-915
tsallyfish@gmail.com
接待組(交通資訊):呂倩茹助教 03-328-1099 0921-167-032
交通補助費:黃國僥辦事員 0971-037-071
晚宴:廖家得訓導 0952-996-239
住宿:陳俊男訓導 0911-888-009
【研討會議程】
http://taspaa.org/news_info.aspx?ID=111
【線上會議室簡表】
(含Google Meet操作說明及各會場內設備配置說明)
http://taspaa.org/news_info.aspx?ID=112
敬請各位主持人、發表人、評論人及各自組場次聯絡窗口留意,
若對會場內視訊設置有疑問或有線上平台連線測試需求,
請逕洽議程組承辦人,謝謝您。
【議事規則】
1.請主持人/發表人/與談人務必留意時長,避免影響後續會議。
2.若未於2021年10月25日前繳交PPT,請您到會場時,將PPT或PDF檔案交與現場會議室小幫手。
3.研討會每場以發表4篇論文為原則,少部分發表3篇或5篇。
4.會議時間每場次以90分鐘為準,各場次主持人開場時間為3分鐘。
5.論文發表人每人發表時間至多10-15分鐘,結束前2分鐘按鈴一聲,時間到按鈴兩聲,逾時每分鐘按鈴一聲。
6.與談人評述每人6-10分鐘為限,結束前1分鐘按鈴一聲,時間到按鈴兩聲,逾時每分鐘按鈴一聲。
7.各場次論文開放討論與答辯時間約7-12分鐘。
8.發表人/與談人若未能即時到場或登入,主持人可逕行調整發表人順序,並可指派同場與談人代理與談。
9.請主持人/發表人/與談人當天保持手機暢通,俾便大會聯繫。
【場次時間分配表】
場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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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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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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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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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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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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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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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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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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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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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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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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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引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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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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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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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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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分鐘(視人數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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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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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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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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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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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分鐘(視人數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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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提問與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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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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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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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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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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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駁車資訊】
本校同學將著正式西裝,手持引導牌(圖樣如下)於下列定點,等候與會貴賓,沿路並有排定同學指引貴賓搭乘接駁車,接駁車於尖峰時段(7:30-9:00)為每15分鐘一班、非尖峰時段為每1小時一班:
1.桃園機場捷運A8長庚醫院站2樓出口
2.桃園機場捷運A8長庚醫院站1樓ADIDAS運動用品店前(復興一路上)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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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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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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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納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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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5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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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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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至福容大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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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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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至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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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5分鐘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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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至福容大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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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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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容大飯店至中央警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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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至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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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小時
整點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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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至福容大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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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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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容大飯店至中央警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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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至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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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駁至人員接駁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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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至福容大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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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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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6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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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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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至福容大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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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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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至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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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5分鐘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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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至福容大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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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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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容大飯店至中央警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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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至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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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小時
整點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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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至福容大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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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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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容大飯店至中央警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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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牌圖樣
【報到處及會場位置】
報到處地點:
11/5:科學館1樓、研究大樓1樓
11/6:研究大樓1樓、刑鑑大樓1樓
各實體會場:
會議室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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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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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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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館三樓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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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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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館二樓206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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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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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館二樓207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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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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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館二樓202電子化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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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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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館A12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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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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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大樓三樓3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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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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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大樓323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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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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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大樓30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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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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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大樓31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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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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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大樓322B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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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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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鑑識大樓11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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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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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鑑識大樓126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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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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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鑑識大樓35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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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場地平面圖
【交通補助費說明】 (點我下載)
交通費用補助標準與原則說明
1. 交通費用補助標準
(1) 補助對象:主持人、評論人、與談人。
(2) 補助範圍:任職學校(單位)至桃園來回車資(高鐵、台鐵或高速公路長程客運),限新竹(含)以南及東部地區。
2. 交通補助原則
(1) 憑車票票根或交通費單據實報實銷,不支付計程車費或加油發票收據。
(2) 二人以上合著者,僅補助一人,依議程上作者排列順序,補助第一順位者。若第一順位同時擔任主持人或評論人,則補助第二順位,以下類推。
※註1.需申請車資補助者,將會在會議現場發給信封,煩請會後盡速寄回票根(正面簽署大名)及匯款資料表(註2),補助費用將待報帳程序完成後,匯入您的帳戶。
※註2.茲附上匯款資料表乙只,敬請先行惠予填寫「申請人姓名、戶籍地址、身份證字號、郵局匯款帳號」,並請您於11月30日前寄回,逾期不候,待報帳程序完竣後,再以匯款方式將補助費用匯入您帳戶,此乃受限於會計程序,請諒察。
匯款資料表
申請人: (請簽名)
戶籍地址:
身分證字號:
郵局帳戶
郵局 帳戶名稱: ;立帳局號:
存簿帳號:
*請以正楷方式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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